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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比賽各組報名注意事項 

團體組

請填妥團體報名表  (請至大同國中網站首頁點選「101學年度彰化縣音樂比賽」進入報名系統) 

個人組

  1. 國小各類組之學生報名時應填具報名表(網路報名所列印的紙本),並經所就讀學校之核章並檢具在學證明。
  2. 國中以上之學生報名時應填具報名表,並檢附學生證影本(學校所在地不在本縣境內者,不予受理)。
  3. 填寫報名表時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簽章(大專院校組除外)。
  4. 就讀大陸地區台商子弟學校返台參賽者,以戶籍地為依據(須設籍本縣滿半年,101527以前設籍),報名時須繳交在學證明及戶籍謄本。

 

1.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,並請賽者之指導師務必協助確認自選曲

  完整曲名、作品編號、作曲者、編曲者等相關資填報是否正確(所有相

  關資應依照作品原文或英文填寫)。自選曲目繕打之格式請以本府專屬

  網站公布之指定曲目的格式為範本(個人組報名時毋需填報指定曲目)。

2.賽者至本府所設本項比賽專屬網站逐一輸入資(輸入完整者無法

  報名),並請印書面報名表一份。(正式印前請仔細檢查各位是否

  輸入完整,正式印後系統即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,請善用「測試

  印」的功能。

3.加個人項目項以上比賽者,應於報名表上詳實註明所有別。

4. 比賽之團體與個人報名時,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。報名後

應隨時注意本項比賽專屬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。

 

(一)    上述比賽報名表,請於紙本上註明指導老師為校內或外聘人員

 

壹、  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:

一、   抽籤時間:101111()下午2時於大同國中舉行

二、   公告抽籤結果時間:101112()12時前公告於大同國中網站。

三、   抽籤方式:採現場公開抽籤。

四、   凡參賽者比賽時間衝突,得於101119()向承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,並經承辦單位認可後,得予延後比賽。

五、   領隊會議:1011115()下午2時於大同國中舉行。

六、   本行程不另行通知。

其他地區 請點選右邊連結 http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news_2/NewsList.as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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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uihsuan05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